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醫治


By 楊淑媛 姊妹

我生長在台南縣的小鎮―新營,家庭和大多數的台灣人一樣是信仰民間宗教,後來偏向佛教的背景。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什麼認識基督教的機會,直到大一在台大政治系讀書時,為了陪伴唸護專、來台北實習的要好國中同學,一起去懷恩堂禮拜了三個月,才和基督教正式初次接觸。我對基督教的態度是開放的、友善的,覺得聖詩很優美動聽,禮拜的氣氛也很好。但我是為了友誼而不是主耶穌而上教會,我不太認識神,朋友實習結束回南部之後也沒有再去教會。不過,神後來還是以出乎預期的方式介入我的生命。
碩士班後我改唸人類學,在布農族的部落進行博士論文的田野工作時,積極參與教會的生活是研究的一部分。當時每個星期都參加星期六晚上天主教會的彌撒和星期天的長老教會禮拜,週間也常參加家庭禮拜和其他的教會活動。在我的田野中,有幾位長老的生活態度對我而言是很好的見證。他們的教育程度不高,也不太會對我說什麼聖經的道理,但很有愛心、很懂得關懷照顧別人,在經濟或其他方面困頓時還是充滿感恩與信心,又有屬靈的恩賜。我對基督教多認識了一些,覺得對主耶穌很令人仰慕,但很多聖經上的記載我在理性上都無法接受。
後來我的未婚夫,在受靈恩運動影響很大的排灣族部落進行田野工作時,很快地受洗成為基督徒,並給我很大的壓力希望我也成為基督徒。這造成我很大的痛苦。我生長在很貧窮的家庭,從小就必須很獨立,唸人類學後更加獨立,主見也很強。我不是未婚夫施壓就可以順從成為基督徒的人,那樣對我沒有意義。
我對基督教抱著欣賞、親近的態度,但是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宗教信仰,信仰是不能勉強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我都在希望信、但無法信的痛苦之間掙扎。但這段時間,我慢慢學著向主耶穌禱告,求祂來幫助我,後來又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密集讀經,把聖經從頭到尾讀過一遍,希望藉著更理解神來相信祂。
在1999年5月時,有一次在禱告中我感覺聖靈觸摸了我,把我心中的抗拒除去,讓我淚流滿面、渾身顫抖地禱告接受了主耶穌為我生命的救主。
之後不久,6月中我就回英國去寫博士論文了。在倫敦參加的教會是Church of England的St Helen’s Church,對受洗有比較嚴格的規定,要參加教會的查經班一年才能受洗。當時我參加的是在一位會友家中舉行的查經班,而不是教會的查經班,因此也就沒有在St Helen’s受洗。
雖然我已經禱告接受主耶穌為我的救主,也對家人和朋友說我成為基督徒了,但我和神的關係只跨出了第一步,並沒有走很遠。慢慢地越來越覺得當基督徒實在是太困難了,要求太高了,只要和神保持有點近又不要太近的關係就好了。我還是很依賴自己的能力,並沒有去仰賴神,覺得自己很少向神求什麼,神也就不會對我要求太多吧。我心理其實害怕改變自己喜愛的研究生活方式,擔心神會把別的重擔加到我身上,我並沒有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
完成學業回國之後,曾經去過靈糧山莊,對它強調敬拜讚美但對聖經的教導相對不那麼重視的方式並不是很喜歡。我提議要去長老教會,但我先生卻說長老教會很無聊而不願意去。結果我們很長的時間都沒有上教會。
其實在對尋找適合的教會上意見的不一致,其實已反映了我們的婚姻關係中很基本的問題。我先生堅持夫妻之間的關係是階序性的,丈夫是妻子的頭,作妻子的當順服丈夫,因此對我的各種不順服早就深感挫折與不滿。而我還單純地以為我們從大學就在一起,後來一起唸人類學,是對研究有共同的理想、相互了解、會一直支持對方的夫妻。但是我太天真了。
2005年7月時,我先生忽然很堅持地說要離婚,並數落我的種種罪狀,包括不順服他和太career-minded等等。我很認真地反省自己,不斷向他道歉,並考慮要放棄得來不易的中研院的工作,去申請我先生工作的大學的教職,因為夫妻分開兩地總是不好。但是我的努力並沒有改變他的態度。
到了10月的時候,他才對我承認他想離婚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和學生有外遇,並且說他會有外遇都是我的錯,因為我沒有當一個讓他滿意的妻子。他外遇的時間已經快兩年了,他之所以在這個時候會對我承認是因為學生家長得知此事,向學校的兩性平等委員會控訴他性侵害學生,學校就快要約談相關的人,事情必定會傳出去,我也終究會知道。而且,他想藉著離婚來向學生家長和校方證明他不是在玩弄學生,他們是「兩情相悅」,希望能逃避學校對他的懲罰。
從7月以來我已經陷入嚴重失眠和憂鬱之中,到這時候更是接近崩潰。我常常有想死的念頭,有幾次也差點付諸行動。但是主耶穌很直接地介入,祂讓我清楚知道這件事為什麼會以這麼公開、這麼羞辱的方式被揭露,是因為祂要管教我們。
我從全然的震驚中稍微恢復了一些知覺或理智,我覺得我先生一定會悔改,那個女學生也一定會意識到自己是錯的,尤其她在12月的時候很快受洗成為基督徒。但是事情並不像我所想的一樣向著合神心意的方向發展。在這整個過程中最令我痛苦和不可置信的是我先生不斷地用信仰來合理化他們的行為。
當初我們是在教會結婚的,我們在神面前許下過for better, for worse, till death do us part的誓約,所以知道他有外遇後我的立即反應是我會原諒他,但他們必須分手。不過我先生卻堅持說神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分開、要他和對方在一起,還說他們在一起讓教會的人快樂,神的旨意是要他們以後一起去傳福音等等。我所面臨的不只是婚姻的破碎而已,而是整個存在的價值和意義的被否定,所依靠的信仰被扭曲,而且還是以基督之名。
即使我覺得自己已經整個被擊毀、被打碎了,主耶穌還是有能力修復與醫治。在我失去生存意願的時候,11月的一個清晨我禱告求主結束我的生命,求他親自來分開我們。當天晚上我就出了車禍。我只受了一些擦傷和瘀青,整個晚上我一直在思考主想對我說什麼。第二天早上我打開email,就看到我第一篇投稿到國外期刊的文章已經安排在下一期要出版的消息。當下我確信主在告訴我祂要結束我的生命是輕而易舉的,但是「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太12:20),祂珍惜我作為人類學家的才能。
本見證刊登於和平教會6月1日週報。

3 我要回應:

匿名 提到...

淑媛姐妹加油!

匿名 提到...

淑媛姐: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4:2)

http://www.do4jesus.org/index.php?uid-79-action-viewspace-itemid-2064

我那天跟你講完後的感動,為你禱告。

匿名 提到...

今天,有一個姐妹勇敢的在人與神的面前分享她被破碎的心,因著丈夫的婚外情,還用神的旨意包裝著離婚的要求。她回想著從學生時期的純真,國外留學時在相同的研究領域上擁有相同的熱誠,沒想到,最後是這樣結束。她甚至想結束生命,直到神再次顯明對她的愛,並對他說: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禮拜結束後,我等待著她,看著她默禱的背影,我知道今天的見證對她很重要。她在世人面前坦承那段不堪回首的過去,她用真實的自己呈現在這個世界。我不知道台下的會友是如何看她,但我真的好想鼓勵她、安慰她。我內心想到好多經文:神看你如眼中的瞳人,耶穌是你的良人,你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不再稱為荒涼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必稱為有夫之婦。(賽 62:4)
她起身,準備離開。我跟她說:「謝謝你的勇敢,謝謝你的坦承,這對你、對我們很重要,我會繼續為你禱告。我想要跟你分享一個經文,我忘記在哪裡,是舊約:公義的日頭,其光線有醫治的能力。你勇敢的面對,將這些事坦承在世人面前,坦承在日頭中,其光線有醫治的能力,你會得著醫治。」

這經文是在瑪拉基書 4:2: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
我們真的能夠作到心口合一的敬畏神嗎?倒空自己的敬畏神嗎?
在遭遇這樣的事情之後,我們願意等候公義的日頭,我們願意坦承在這日頭之下嗎?
我們能如此勇敢地將真實的軟弱,不願面對的真相,暴露在公義的日頭嗎?
前些日子我才跟羅鎧分享,我覺得我心中有一個房間,那個房間上了鎖,我不想任何人進來,包括耶穌。因為,那是我自己都不願意面對的區域。就是今天早上,我做了個夢,醒來後我生自己的氣,因為我無法在夢中作出正確的選擇,也更看清那真實的自己,不願面對的真相。我尋求了很久,這是聖靈的光照,還是仇敵的作為?但裡面的自己是如此真實,是自己一直在逃避的。
下午回到所上,我嘗試著想了解 "夢"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上網看到了一篇碩士論文:夢的本質之基督教觀點。在他比較心理學與醫學的理論後,我接受作者提出的說法,夢是靈魂或聖靈的作用,靈魂對身理與心理現況作出反應與調適;聖靈則帶出神的啟示。而最近看到唐崇榮牧師的一本書:聖靈、良心或撒旦的聲音。唐牧師提到人之所以稱為人因為有靈魂,從東西方哲學到聖經中,提出靈性包括理性與良心。其中良心的希臘原文就是 "同知者",與我同知。
簡單的說,人存有靈魂,這靈魂與我同知,靈魂與身體構成自己,合一的關係。靈魂在運作的時候,藉著良心提醒著我們,藉著夢境提醒著我們。但靈魂是會被蒙蔽的,會被污染的,就是罪。罪也有可能進入淺意識,使我們行惡。但耶穌的救贖將我們引到真光之中,這光帶有醫治的能力。耶穌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中。(約 16:13)我們需要聖靈引導的工作。
靈性的一個很重要的表達就是「無愧的良心。」保羅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愧的良心。(徒 24:16)這就是聖靈內住帶來的果效。唐牧師提出良心受到四個方面的污染:文化、宗教、群眾、習慣。而這都讓我有很深的悔改。
用文化當作擋箭牌抵擋真理:在後現代主義下,你覺得如何,我覺得如何,都只是看法不同,沒有對錯。
用宗教賄賂自己的良心:神要我得自由,我有聖靈的感動,他們沒有聖靈的充滿。
用群眾的多數意見說服真理:反正大家都這樣作,大家心知肚明,難道我不可以作嗎?
用習慣性犯罪麻醉良心:我做了很多屬靈的事,很多事奉。人總有軟弱,上帝不會計較。
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我都用過。做了很多屬靈的事,不代表是屬靈的人。事實上,還差的遠了。
我也躲不過聖靈的提醒,聖靈的提醒居然是這樣地溫柔,像是充滿著淚水看著我,期待著我做正確的選擇。但這真的很難,我也沒有勇氣面對內心的黑暗。詩篇 23:3 節說: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聖經的真理告訴我,我若能走在義路上,不是因為我有能力、我有勇氣,而是神要為他自己的名甦醒我的靈魂,潔淨我的良心。
這條倒空自己的道路,真是令人戰驚,面對裡面的私慾、肉體的情慾,我真無法想像怎麼可能勝過。是宣告:我能得勝是因為耶穌已得勝?這太虛空了。而且我很生氣,父神為什麼要逼我面對,這是愛?可是,又感受到那憂傷的靈。為什麼催逼著我去面對呢,治死身體的惡。我有永恆的盼望,但永恆的盼望離現在太遠了。
晚上去錫安堂等候主,師母說了一句話,觸動了我的心。「潘霍華曾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他是召他來為他死。」惟有在罪上死,才能在義上活,在義的光中活。這個死極其寶貴,為了他自己榮耀的名。這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 12:24)
這也許就像保羅的鼓勵: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 4:16-17)

摘錄自樓上匿名者土口衣的blog,From: http://www.do4jesus.org/index.php?uid-79-action-viewspace-itemid-2064